说明:
5月10日,交警在合肥市北二环与蒙城路交口,经过稽察布控体系阻拦了一辆运用变造号牌的大卡车。
该车被拦停后,交警对其进行盘查处理。没想到卡车驾驶员一下车就将车牌号上的字母E下面的黑色绝缘胶带撕掉,露出了实在的字母F。随后对交警说:“我便是一个拉砖的,能不能照料照料...”,被交警言辞回绝。
在固定依据后,交警为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据,拘留机动车,收缴物品并移送至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假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面对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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