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各注塑机均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经米排气筒排放;模具电加工、打磨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中产生的边角料、金属屑回收外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产生的固废都能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无明显污染影响。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